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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制时代来临,婴幼儿液态配方奶将迎“大考”!
2025-09-222

近日,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〉的决定》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(以下简称婴配液态乳)纳入注册管理。对此,市场监管总局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,2025年10月19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。

一、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samr.gov.cn),在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psypzcc@samr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”(文章结尾下载附件

三、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(邮政编码:100088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”字样。

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相比,婴配液态乳对于微生物和稳定性控制需更加严格,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《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

重点从三方面明确了注册需求



1对生乳中嗜冷菌、耐热芽孢菌等原辅料微生物风险控制提出要求;


2对产品研发中稳定性保持提出要求,要求制定产品体系稳定的内控评价标准、评价指标及检测方法等;


3. 对生产工艺验证、产品检验以及灭菌效果验证等提出具体要求。

市场监管总局还制定了《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货架期产品稳定性研究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明确稳定性研究的基本原则、试验样品和项目、试验方法、报告内容和稳定性重点试验项目,指导企业开展货架期产品稳定性研究。

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,尽快修改完善并发布相关文件,保证企业能够按时申请婴配液态乳注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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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市说新语

编辑:张秀锦
校对:张 芳
范云琳
审核:邢海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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